第130章 呵呵哒130

茶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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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雨笙皱着眉,严肃而平淡地说:“请不要直呼我的名字,我们不熟。”

    那男生有些艰难地扯了扯嘴角,说:“怎么会?明明我们昨天说好的……”语焉不详,意思模糊,是最好的传播流言的方式。

    方建平直接冷笑着说:“真是抱歉,昨天雨笙可是一整天都在琴房里,你们有见到面吗?有说过话吗?”更别说是说好的什么事儿了。这人还真是恶心!攀关系勾搭不成,还想着要“被恋爱”。不说莫雨笙已经是他们boss的人了,就单单说这人,方建平就没看出他哪一点配得上莫雨笙!

    男生向莫雨笙伸出手,却被方建平给打开了。方建平拉着莫雨笙,说:“雨笙,我们还是走吧!不要和脑子不好使的人一起。”

    随后,方建平和莫雨笙就端着餐盘离开了。反正他们也吃得差不多了,有这档子事发生,他们也没心情继续吃,怕反胃。

    方建平和莫雨笙一离开,安静的一角便窸窸窣窣地响了起来。男生脸色从红到青,从青到白,从白到黑,将调色盘给轮了个遍,最后定格在黑色上面。男生只觉得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都是嘲讽他不自量力的,都是鄙视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

    周围人的视线不断在他身上来回扫视,弄得男生更加难堪。最后,男生粗暴地端起餐盘就离开了。然而,因为今天他为了展示“好身材”,特意穿小一码的衬衫来着。这小一码的衬衫,穿着是紧绷了点,男生今天都不敢有大动作来着,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崩线了。可是刚才男生因为难堪生气愤怒而没有注意……

    所以,“嘶啦——”一声,男生身上的衬衫撕裂了,位置还是后背正中线处。不同于男生显露在外的浅蜜色,男生背部的皮肤可是白得很……

    这个角落顿时又安静下来了,随即便发出“噗噗噗——”的喷笑声。

    男生端着没怎么动过的餐盘转身离开,动作很大,然后同样小一码的牛仔裤发出了沉闷的呻--吟声。这声音比较小,男生有听到,只能放缓了脚步,慢慢往外走。

    另一边,方建平将莫雨笙拉出食堂以后,说:“雨笙,以后你遇到这种人,一定要离得远一点。白痴是会传染的。”当然,只接近他家boss就好了。

    想到这个,方建平就随口问道:“雨笙,你有没有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方建平发誓,他这句话真的是随口一问的。他跟着莫雨笙半个多月,没见过莫雨笙和哪一个特别亲近,平日里也没有煲电话粥,日常作态更是没有一丝恋爱中人的甜蜜羞怯,智商倒退的征兆。这样的表现,不就是说明莫雨笙他没有恋人,没有谈恋爱吗?

    许久没有听见莫雨笙的回复,方建平转头看莫雨笙。此时莫雨笙嘴角微微一笑,那笑容是方建平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丽,平时间莫雨笙笑的机会都少,更别提是笑得……这么的真心。

    方建平一僵,总感觉……答案不会是他想要的呢!

    莫雨笙看着方建平的眼睛,说:“有,我有恋人。”

    方建平僵硬得更加厉害,莫雨笙说的是“恋人”,而不是喜欢的人。那是不是说明……莫雨笙已经有一个两情相悦的恋人了?而不是他心中有喜欢的人,却还没有确定关系?!方建平第一次感觉自己的文学造诣略高不太好,这种这么重大的消息,他该如何禀报上去?被boss知道了,他会不会黑化发狂?

    莫雨笙见方建平僵硬原地,疑惑地看着他。方建平强制自己恢复正常,他听见自己用平常的语调,说道:“是吗?我怎么不知道是谁?”

    莫雨笙就说:“他不在。”

    不在?方建平的脑筋飞速运转,这个不在是指……他不在人世了,还是不在身边?无论是哪一个可能,都算是不好中的大好了。

    心下一定,方建平就跟着莫雨笙继续走,状似漫不经心地说:“是吗?有机会介绍给我看?”

    莫雨笙点头,方建平确定是第二种可能了。异地恋哪……是最容易破裂的恋情关系了。

    当日分开以后,方建平立刻跟他哥哥汇报情况。方建军听见这消息,同样惊诧。挂下电话,方建军看着电脑硬盘中越来越多的照片沉默了许久,才又将文档给关掉,给司御天报告这消息了。方建军听着司御天淡淡的声音,疑惑,司御天怎么没有一点反应?还是这么平淡?

    方建军当然不知道,现在司御天可要开心死了!司御天可是知道莫雨笙嘴中所说的“恋人”是谁!除了他,还能有谁!!!

    笙笙承认他们两人的关系!笙笙承认他们两人的关系!笙笙承认他们两人的关系!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司御天今天心情很好,他急需做些事来发泄一下心中的喜悦。随即,想到如今笙笙可是瘦着呢!也不知道对方在生理循环周期该如何渡过,司御天转身就进了厨房。厨房的冰箱里堆着许多材料,却不是司御天自己用的,而是保姆过来打扫卫生时,给他做饭用的。自从来了司家,司御天下厨的机会几近于零。不仅是因为司家的环境不适合,就是司御天,他也不想用他为莫雨笙而学的手艺让别人享受,还要各种挑剔猜忌。

    现在他还抽不出空来去见笙笙,可却能够通过方建平给莫雨笙补身体啊!

    想到就做,司御天在厨房里洗食材,下锅炖。第二天,方建平接到消息,来到司御天的房子(司御天以学习为由,鲜少回司家老宅)。司御天将装了汤的保温桶递给方建平,说:“让莫雨笙喝!”

    方建平接过保温桶,心惊胆颤,不会是boss觉得莫雨笙有了恋人,就想要毒死他吧?方建平可没忘记boss他可是学医的,学医的人救人与害人不过一念之间。

    司御天见方建平抱着保温桶没反应,“还有什么事?”

    方建平吞了吞口水,战战兢兢地说:“boss,就算莫雨笙有了恋人,您也不用……”方建平感觉到司御天的视线,但莫雨笙那么好的一个人,因为一碗汤送了命那多亏啊?!方建平闭上眼,一口气将心里的话给倒了出来:“只要莫雨笙还没有结婚,您就会有机会。况且,结婚的还有离婚呢!您不必因为一个异地分居的‘恋人’而对莫雨笙下黑手啊!只要莫雨笙还活着,您就还有抱得美人归的可能。可一旦莫雨笙有个三长两短,您就……”

    司御天脸色不动,只是心里一黑,这方建平以为他是那种得不到就要毁掉的人吗?好吧,他可能有一点暴力倾向,但对于笙笙,他护着宠着都来不及,怎么会对他下手?司御天直接说:“放心,我不会对他做什么!”

    方建平想了想,也对,要是boss真的要对莫雨笙不利,也不会让他去做。便放心地离开了,在去京音的路上,方建平还想着是不是boss想走暖男路线?用一颗真挚的心来温暖莫雨笙?不过,转眼方建平就想起boss那张酷帅冷漠脸,学习暖男?

    不不不,一定不是,说不定……boss的这碗汤有什么用意呢?

    方建平一进京音,就直奔莫雨笙的琴房。京音是艺术类院校,学校里的琴房不多,但也不少,至少学生要用的时候,都是需要申请的,一般都是先到先得。而莫雨笙作为一个学霸和音痴,每天花在琴房上的时间都不少。而他的申请每一次都会通过,当然不是他每次到得最早,而是在管理处有人,还是他的脑残粉。

    莫雨笙只以为自己运气好,每一次需要的时候都有琴房空置,却不知道那件琴房已经被他的脑残粉学弟(光华的)划为偶像大大专用琴房,从周一到周五的。每一次莫雨笙进去琴房,那脑残粉学弟就会开启监控路线,来一次现场版高水准的音乐会。

    不知是不是巧合,一个星期后,那脑残粉学弟的小提琴水平见涨了!在被得知原因以后,这个琴房管理员的位置就一直被争抢着……

    方建平抱着保温桶,等在琴房之外。看了看时间,方建平知道再过半个小时莫雨笙就会出来了。当初他找莫雨笙的时候,会觉得莫雨笙神出鬼没,明明算是校园名人,却死活找不到人影儿。可真正了解之后,方建平却觉得莫雨笙的生活挺单调的除了练琴,便是看书学习。对方似乎完全和五光十色、色彩缤纷的现代生活脱节。若不是有人会联系他,他需要联系人,方建平严重怀疑莫雨笙会嫌弃手机碍事呢!

    果然,半个小时以后,莫雨笙就出来了。

    方建平抱着保温桶站起来,对莫雨笙说:“雨笙,走吧,我们去吃饭。顺便……这汤是我一个哥哥做的,让你尝一尝如何?”

    莫雨笙点头,本来他是要会他的房子吃晚餐的,但因为方建平来了,他也就跟着去吃食堂。方建平熟门熟路地点了一素一荤,还有一份紫菜蛋花汤。

    莫雨笙疑惑:“你不是有汤吗?”

    方建平汗了一下,说:“这汤算是饭后汤品,做不得正式菜色的。”而且那汤……是boss让他送给莫雨笙的,他才不敢动。在餐桌上,只吃饭菜不喝汤不会显得很奇怪吗?

    吃过晚饭,莫雨笙和方建平散过步以后。方建平便找了一张石凳,然后打开了保温桶,一阵浓郁的米香飘来。不是方建平所说的“饭后汤品”,反而是“饭后甜点”。

    莫雨笙默默看了眼方建平,这保温桶是方建平拿来的,可方建平却不知道这里面是什么……最重要的是,这香味很熟悉……

    方建平状似不经意的吞了吞口水,卧槽,这香味真是诱人。方建平克制地说:“雨笙,尝一尝吧。”说这,就将保温桶上方的小碗给拿下来,然后拿过配套的汤匙将粥给舀出来。司御天盛的粥不多,也就那么一小碗,即便莫雨笙吃完饭立刻吃也不会撑得吃不下去。

    方建平心中口水滴答,他是不是应该犯犯上,请教boss这厨子是谁。这碗粥看着、闻着真是绝了!方建平将碗递给莫雨笙,说:“尝一尝,若是好吃,我下一次再给你带。”哈哈,有了第一次,肯定还会有第二次。先收买了莫雨笙的胃,日后boss再出来表白,莫雨笙就算不答应,也不会拒绝得太难看不是?然后boss就能够和莫雨笙的那个异地恋人pk一下……方建平才不相信那个喜欢扮猪吃老虎的boss会输给一个青涩小鬼!

    莫雨笙搅了搅,问:“你不吃?”

    方建平口中的腺体分泌越发活跃,那浓郁的米香和甜香像把小勾子,勾着他的五脏六腑,勾着他的神智。方建平觉得自己的意志力还有待加强……

    “坚定”地摇摇头,方建平说:“不了,我在家里吃了不少,这一点是我给你带的。我们可是朋友,有好东西必须一起分享!”

    莫雨笙只觉得方建平这话说得有些违心,不管是前半句还是后半句。不过,这些都是细枝末节,完全不会碍事,不需追究。

    莫雨笙垂眸舀起一勺粥,这粥肯定熬了许久,紫米、红豆都已经爆开了花。轻轻吹了吹,然后便喂进了口中。甫一入口,莫雨笙便是一顿。原来这粥不仅香味熟悉,味道同样熟悉……

    莫雨笙撩起眼皮,看了看期待状的方建平。方建平立刻问:“如何?好吃吗?”这是一定的,boss敢送来就一定是十分美味。可惜……他无缘了。

    莫雨笙放下汤勺,说:“好吃,就是不知道这粥叫什么,是谁做的?”

    方建平郝然,他是喜欢吃不错,但他还真的不知道这粥叫什么……至于是谁做的?他能说是他boss做的吗?不能!

    于是,方建平说:“哈哈,我平时可是不下厨房的,不知道这粥叫什么名字。不过,看材料有紫米、红豆、花生还有……是红糖还是枫糖来着?而煮粥的人,是我的一个表哥做的,他平时间最喜欢的就是下厨了。我们这些表哥表弟可是有口福了。”一表三千里的,boss也不会计较他的一时说词吧?

    表哥?莫雨笙不说话,他记得……方建平不是孤儿院出身的吗?只有一个嫡嫡亲的哥哥,那这个“表哥”是哪里来的?

    随即,莫雨笙便将这些给抛到一遍,认真享受起这碗粥了。这熟悉的味道……他有多久没有迟到了,有四年多了吧?具体的是四年零七个月十二天。

    吃完这碗粥,方建平就将保温桶和碗勺给收了起来。然后,就挥别莫雨笙离开了。

    方建平离开以后,莫雨笙也跟着回了家。

    回到家,聂松柏正在收拾房间,莫雨笙就问道:“松柏哥,以紫米、红豆、花生、红糖或者枫糖为主要材料熬成的粥,叫什么名字?”

    聂松柏想了想,说:“少爷,说的可是四红补血粥?你是想吃了吗?明天我会做的。”聂松柏本来是一个不通厨房的家伙,但几年下来,不知道是被聂管家逼着学习,还是被未来新娘子给调--教出来的,聂松柏简单做几个家常小菜还是可以的。不过,味道也是平平,聂松柏才没有要求莫雨笙在家中吃饭。可等新娘子入门以后,说不得莫雨笙依旧在学校吃,毕竟人家新婚蜜月的,总要卿卿我我的。他还是稍稍避一避的好。

    莫雨笙点头,然后就回了自己的房间。莫雨笙将自己埋在柔软的被褥之中,半晌,发出呜呜的闷响。

    四红……补血粥么?

    补血补血,谁会给他,一个“男生”炖这种粥品?

    除了那个人,还会有谁?那熟悉的味道也只有出自他手才会有的吧?

    翻个身,莫雨笙仰躺看着雪白的天花板。破天荒的,他现在不想练琴,也不想看书,只想就这么静一静。

    内心寂寞孤独了四年,在吃到粥的那一刻,竟是满足了。他来到京城,他也知道陶天会是在这里,可他没有去找,陶天也没有来找他。莫雨笙心里是隐隐恐慌的,如今,莫雨笙得知陶天知道他来了京城,也同样知道他的情况,莫雨笙竟然开心得想要落泪。心中得空虚也慢慢被填满了……

    这是第一次,莫雨笙直视自己的内心。

    原来……他竟是如此想念陶天了么?

    原来……他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喜欢陶天,甚至是……爱!

    原来……他已经离不开陶天了么?

    莫雨笙这一天睡得很是满足,隔日起来,只觉得浑身神清气爽。

    聂松柏在端早餐的时候,惊诧地说道:“少爷的面色红润了不少。”

    莫雨笙摸了摸脸颊,说道:“是吗?我没什么感觉。”

    聂松柏笑着说:“不仅面色好了,少爷你的心情还很不错。”

    莫雨笙只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是啊,异地分隔的恋人,有了接触,这难道不是喜事?

    莫雨笙的好心情没有维持多久,因为某一个人的出现……

    莫雨笙一身轻松地走到校门口,就被拦了下来,拦他的人是前几天午餐时给他夹了一筷子胡萝卜的陌生人。

    那男生伸手拦下了莫雨笙,故作潇洒地说:“雨笙,今天有没有空?我们一起去……”

    莫雨笙直接打断了那男生的说话,直接说道:“抱歉,我没空,还有我们不熟,不要直呼我的名字。”莫雨笙两辈子所受的教养都极好,让他说不出太过狠毒和下--流的话语。

    这男生这一次倒是没有故意穿小一码的衣服来秀身材了,反而是穿着正式的西装,头发还打着啫喱水定型。

    男生直接忽视了莫雨笙的话语,接着说道:“我可是在西大道的时光定了位置,一起去试一试那里的牛排如何?”西大道的时光是一家西餐厅,逼格高,它的价格也跟着高。那里卖的食物,而是情调,偏偏还有一大堆傻逼(方建平语)前赴后继地上赶着挨宰。

    莫雨笙停下脚步,那男生以为有戏了,更是认定了莫雨笙闷--骚的本质。只要攻势猛烈一点,还怕拿不下来?烈女还怕缠郎呢!

    莫雨笙直接说:“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想知道你是谁。你可以不要再来找我了吗?”莫雨笙觉得,他说了这么重的话,只要是有点自尊心的人就会退避三尺。

    说完,莫雨笙就直接离开了,他昨天晚上没有练琴。当时的放纵,现在需要给补回来。这样算起来,他今天的任务有点重,不抓紧时间,根本完不成。更别提是去吃一吃就需要好几个小时的西餐!比起吃西餐,他更喜欢华夏的大米饭!

    那男生不知怎么回事,面皮竟是比前几天的要厚上许多。他也不理会莫雨笙的冷言冷语,直接追上莫雨笙,说:“雨笙,你竟然忘记我的名字了么?没关系,我告诉你,这一次你可要记牢了哦。不然……可是会有处罚的。好了,我的名字是杨明浩,杨是杨柳青青的杨,明是光明灿烂的明,浩是浩然正气的浩。”杨明浩果然有点小心机,用来介绍自己的词语全是正面褒义词。一旦莫雨笙记住了他的名字,那么这三个褒义词也会随着杨明浩的名字一起想起来,这简直就是在隐晦地刷好感度啊!

    可是莫雨笙会记住他的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