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举荐

素色的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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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的小顺子,还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太监,没有伺候主子,寻常里,就跟着采买太监出入宫门,做些拎提重物的粗活儿,有遇上宫里的宫女们,想要把自己做的针线带出去换钱的,就好心的帮忙带上,东西卖了,也不沾人家便宜,得多少,就给人家多少,很多小宫女都跟他关系不错。

    “臣妇每次来太后这里打扫,都会换上这身衣裳,这样……就好像太后她老人家,还在这屋子里一样,臣妇……”

    说到这里,卢兰便是忍不住红了眼圈,四下里又看了一看,更是连眼泪珠子都掉了下来,声音哽咽,让隆庆皇帝一听,便是有些心疼了起来,“臣妇想太后娘娘了,臣妇……宁可自己还是在她老人家身边儿伺候的宫女,换她老人家……能够安好……”

    “现如今,像你这么重情重义的女子……卢兰,能遇上你,真是她老人家的福气!”

    感动至极的隆庆皇帝,半点都不顾忌还有萧一奇这个儿子在场,就一把将卢兰揽进了怀里,伸手,轻轻的拍打起了她的后背来,“不哭,不哭了,太后那么喜欢你,若在天上见了你为她哭泣,可又该难受了……”

    “嗯,臣妇听陛下的,不哭。”

    听隆庆皇帝这么说,卢兰忙伸手出来,小心的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泪痕,一边儿点头,一边儿反跟他劝慰起来,“陛下把照料太后娘娘寝居的重任交给臣妇,臣妇真是欢喜,每日前来扫洒,就像是。又回到了过去时候一般,哦,对了,还忘了告诉陛下,太后娘娘最喜欢的那棵海棠花,今晨萌了骨朵,瞧样子。是今年能开了……都道是草木无情。臣妾却是觉得,这草木,可远比许多人都重情义的多呢。就像这棵海棠花,太后娘娘走的时候,盛开的一朵好花,就在第二天清晨时候。没受半点儿伤害的坠落下了枝子,两年都没再有半个骨朵。今年这要开……八成儿,也是为了要祭奠太后娘娘的第三个祭日的……”

    “还有这事儿?”

    卢兰的话,顿时就让隆庆皇帝讶异的瞪大了眼睛,“那花在哪里呢?快!带朕去看看!”

    海棠花。是一种富贵人家女子喜欢的金贵花种,尤其是被培育成盆栽的那些,可以搬进屋子里面。在冬天里开放的。

    古籍有载,海棠丧主。三年不放,放则家有大喜,亡则族有衰亡。

    隆庆皇帝是一国之君,整个大明朝的天下,都是他的家,这皇妃昔日所养的海棠花,在即将到来的,她亡故的第三年时候,长出了花骨朵……不就是要预示,大明朝,要有大喜,要兴盛?

    听隆庆皇帝要看花,卢兰忙答应了一声,小心的退后一步,红着脸从他的怀里出来,就引着他往后面的屋子里走去,“陛下来得可真是凑巧,要是早来一天,都还没有呢!”

    目送着自己父皇跟母亲去了里面的房间,萧一奇心情很好的往四下里环视了一圈,这是个收拾的极好的宫殿,看样子,他娘寻常里,的确是没少在这里下工夫。

    不过,这工夫没有白下,至少,隆庆皇帝在今日里来到这里时的所见,是又对她多了几分旧情的,比起他的亲生父亲,怕是……

    皇宫这么大,一个男人,数不清的女人,像她母亲这样,身份低微,又眼见着就要年老色衰了的女人,若不能得皇帝的疼惜,后果,就只有一种,死,确切的说,是死无葬身之地。

    隆庆皇帝跟卢兰去里间看完了吐了花苞的海棠花,再出来外间,脸上也是满满的笑意,抬头,见到萧一奇,才是记起,他来这里是为了避寒,跟刘凯宁说事的,不能有后宫之人在场,扭头,半点不顾自己的皇帝身份,径直冲着还在里间的卢兰,就喊了一句,“卢兰,朕一会儿要跟刘尚书在这里议事,你且回去自己的住处,避一避嫌罢!”

    卢兰乖顺的听命离开,留下隆庆皇帝和萧一奇两人在屋子里,寻了一处桌子旁边儿,隔着桌子的坐了下来。

    因以前在这宫殿里伺候的太监宫女,自打皇妃亡故之后,仍被隆庆皇帝下令,留在了这宫殿里做事,所以,两人刚刚坐下不久,就有两个小太监态度恭顺的给他们端上了茶来。

    茶是上好的碧螺春,皇妃生前最爱喝的品种,茶汁映着在已经开了片的汝窑瓷器上,好看的像一副画。

    “一奇,你之前跟朕说,你在从江南往后回返的时候,遭了人行刺,受了重伤,那救了你回去施治的人,跟星宇说的那位神医,可是同一人?”

    想到还在御书房侧厢里“忙活”的姜星宇,隆庆皇帝真是肠子都悔青了,从他之前带了萧一奇离开,到刚才,他们用完了午膳回去,这期间,至少也有两个时辰了,而听那厢房里面……咳,这药,果然是如姜星宇说的,神医所赐的神药啊!

    “回父皇的话,给儿臣施治的,是神医的弟子,星宇跟父皇说……是神医送他的药,还是神医的弟子?”

    萧一奇自然不能让王诺兰“变成”这个给隆庆皇帝赠药的人,不然,以后……他可不想在他准备好之前,就让王诺兰跟隆庆皇帝见上,给他们日后的相守,平白增加麻烦,“若是神医的弟子,那就是给儿臣施治的那位,若是神医……那就是那位一奇也只见过一次的隐世高人了……”

    “你当时,受了多重的伤?对那位你见过一面的神医,又是个什么印象?”

    隆庆皇帝想的,当然是要招揽那位能制造“神药”的隐世神医,他是当真受够了现如今的这种美人在怀,他却只能“坐怀不乱”的感觉了,要是能让他……那真是给那神医付多少的俸禄,他都是乐意至极的,“你说的那位,神医的弟子,会不会制造星宇带回来的神药?”

    “回父皇的话,当时儿臣是周身上下,三十余处伤口,七处腐烂,五处淤脓,再晚两天,怕就该殒命了的情景,那位神医的弟子救了儿臣回去之后,当日便给儿臣刮骨疗伤,收拾了所有伤口,至第二日天明时候,儿臣便退了高烧,伤口也开始愈合了。”

    对柳王诺兰的医术,萧一奇并不打算隐瞒,毕竟,纸里总也是包不住火的,如果将来,隆庆皇帝心血来潮的要去探望老将军夫妇,他说的不符实了,反倒容易遭他不喜,“那位神医,在儿臣于彼处养伤的第三日时候,去过一次,跟那位救了儿臣性命的,他的弟子说了几句话之后,就离开了,若要说印象的话……看样貌,该是有六七十岁,但头发,却不见半根花白,走起路来,健步如飞,比许多年轻人都利索……至于,神医的弟子会不会配制星宇带回来的这种药丸,儿臣也不知晓……”

    “竟是……这般重的伤口!那混蛋玩意儿,可真下得去这狠手!你可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听萧一奇说,昔日在归来皇城路上,竟是受了那么严重,几近丧命的伤,隆庆皇帝顿时便拧紧了眉头,他这辈子,最是讨厌的,就是不顾手足轻易的互相倾轧,不曾想,他还是皇子的时候需要经历,现如今,他成了皇帝,又还要看着自己的干儿子们,继续折腾,“可真是多亏那神医的弟子,待……待过去年,折腾完了盐务和江南大营的事儿,朕定亲自颁旨,封赏于他!”

    “儿臣病愈之时,曾跟那位神医的弟子恳请,让他跟儿臣回京,到御医院里供职。”

    皇城可是是非之地,王诺兰一个全无官宦背景的女子,还带着个孩子,若是来了皇城,哪还能有活路,且不说,拓拔野那家伙一准儿会找见了她,逼迫她归家,就是萧远这样的“牛鬼蛇神”,都是足足够她死上一百回了,他想保护她,所以,在他积蓄够实力之前,一定是不能让她来皇城的,“他没有同意,说是神医的年纪大了,很快就该要人照顾了,他这做人弟子的,于情于理,都该侍奉身侧……儿臣觉得他所言有理,就没再强求……”

    “首孝悌,次见闻,这人,能不为名利所动,安心行孝,倒也是个值得称赞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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