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act.06

寒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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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06

    外祖父常年发神经,在家必是将道林装扮成小女孩的模样。

    道林不胜其扰,便问恶魔该怎么摆脱此困境。

    恶魔嘲笑他:“你快去照照镜子。”

    道林便坐到镜子前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皮肤雪白细腻,微鬈的金色长发,碧蓝的眼睛,水红的嘴唇,不得已被自己美到,熏熏然陶醉说,“挺美的啊。”

    恶魔无语:“是完全不像个男人好吗?”

    道林明白过来,应当锻炼身体让自己更有男子气概一些。兴冲冲花了大半天制定了整个月的计划,实施了两天就因为吃不了苦而放弃,“这实在太累了,真不是人干的,你看,我的腿都肿了,这样的肌肉线条一点都不优美,皮肤似乎也晒粗糙了一点。还有别的方法吗?”

    恶魔干脆告诉他:“你可以试试找到刀子在脸上割一刀。”

    道林心戚戚然,摸摸瓷白光滑的脸颊,盖好被子,觉得穿女装也不是多么不能接受的事了,还是洗洗睡吧。

    这几天,克尔索勋爵外出办事,道林终于有机会换上他的小绅士装扮,踮着脚,趴在窗台看一会儿,拎了个小水壶,蹬蹬蹬跑去花园,给玫瑰花圃浇水,水帘细细落下,迎着阳光,折射出一条小彩虹来。

    道林伸手捞了捞,握不住幻影,只弄湿了手指。他将水壶丢弃到一边,坐在花圃边缘唉声叹气来,熬了这好一段时日,日子快淡出鸟了。他开始怀念那些五光十色、衣香鬓影的生活来——沙龙,聚会,歌剧院,音乐派对,美女,美男,美食,应有尽有,像是服用罂粟花提炼的药膏,刺激愉悦刻在灵魂深处,只是想一想,他便又开始飘飘然向往起来了。

    他招呼了仆人,骑了马厩里的一匹年幼的温顺的枣红色小母马出来,绕着庄园溜了两圈,自觉英俊潇洒,仿佛依稀找回了昔日万千宠爱在一身的沙龙王子的感觉来。这样浅尝而止的完了勾起道林更多的渴望来,他踢踢马肚,马儿就慢慢地跑了起来,进了他家庄园旁边的小树林里。

    遇见几个正在玩耍的小女孩,女孩们也看见他,小小个的男孩子,面容秀美,像是用黄金、海水和珍珠锻造出来的美貌,于是便没有拒绝道林的搭话。

    道林闲的要长绿毛,同女孩们凑到一块说话,要说哄女孩的功夫,他要说自己是第二就没人敢自称第一,从一个穿蓝色裙子女孩的发缎上开始聊起。纨绔纨绔,除了吃喝玩乐,他最精通的可就是“美学”,如何将外貌包装地更加美丽。发辫的编织手段,裙子的流行款式,颜色的搭配技巧,蝴蝶结的各种打法……哄的女孩们喜欢他。

    道林忍不住遐想,“待我再长大一些,我一定要和那个黄裙子的姑娘恋爱一番。”

    魔鬼笑起来:“小心犯了淫/欲之罪。”

    道林心虚说,“你真是龌龊,想的那么远。”

    魔鬼:“……”

    道林有点纳闷地问:“我也想不明白,这等快活的事情为什么也会被归入罪孽的行列,子息繁衍交/欢结合是世上最普通的事了。”

    魔鬼说:“有爱情的交/配是高贵的,没有爱情的则低贱,与牲畜无差别。你这种人肯定不能守护纯洁二十年,一旦选定了,如果又始乱终弃的话,地狱是在等着你的。”

    道林想,那还真的是得精心挑选,不能轻易决定了。

    为了练习法文,道林订阅了一些法国刊物,他看到乔治·桑的最新发表的文章,还记得勃朗特小姐对这位作者的推崇,于是坐下来读了一遍。书名即是女主角的名字,职业是女歌唱家,在经历过爱情生活之后隐退乡间专心养育孩子,后来女主角遇见了一个美貌羸弱又敏感温和的青年,但是他完全拒绝对不幸之人平等相待,而女主角则好心的忠贞地照料他。1

    道林读完第一遍,觉得有哪里不对,第二遍时终于琢磨出违和的地方了。这个女主角简直就是乔治桑自己的翻版啊,男主角则像极了肖邦先生,通篇文各种烘托女主角的伟大宽容,批评男主角的狭隘妒忌。道林看的目瞪口呆,

    唉,肖邦先生真的可怜。道林的记忆中,他开始混迹上流社会时,肖邦已然逝世多年,他不学无术倒是记不清这位受人爱戴的音乐家到底是死于何年何月的。女人翻脸真是可怕,会写文章的女人翻脸更可怕,笔尖蘸一蘸墨,她就可以把你写进书里,肆意地加工贬低。道林突然就领悟了勃朗特小姐教导他的知识就是力量,你看,使用得当,这就是一把无形的刀。

    而此时,身处巴黎的埃里克就在肖邦家中,那个同他争吵过的女人偶尔寄来一份信,肖邦看了以后又是喜悦又是忧愁,白天他要给几个学生授课,否则无法承担生活费,总不好将私人情绪过多带入。

    等到晚上,那个幽灵般的孩子就会不知从哪个钻出来,比第一次见面变得干净许多,只是总是遮住右半张脸,他从开过口,肖邦以为这孩子不会说话,便将他当做倾述的树洞,“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对对方并没有太多好看,她正骑马回来,穿一身男装,我吓一跳,不敢相信这是个女孩,她却先笑起来说我文静的不像男人。”

    埃里克不是很明白他都在说什么,不过很开心,因为可以弹奏钢琴。音乐仿佛是天生就种在他身体里的一颗种子,只是稍加指点,这颗种子就迅速地破土发芽,以惊人的速度茁壮成长起来。肖邦并未将他当作学生如何正规地按步骤教授,他正在写一本钢琴教学的书籍,拿去给他看。埃里克起初看不懂,因为不识字,后来自己对着字典认字,他在学习上似乎格外有天赋,认字也认得特别快。

    一年之后,当肖邦收到“女儿”邀请他参加婚礼的来信时,埃里克已经学会了读写不少字,并弹奏曲子。他的变化很大,这段时间来吃得饱肚子,身体慢慢变得健康强壮,白天的时候就重新钻进地下通道,偶尔晚上到肖邦先生家里学习音乐。

    肖邦和桑的关系愈发糟糕,有回肖邦弹奏给埃里克听。

    “那时她养了一只小狗,我看到小狗围着她转,她笑起来,整个房间都明亮起来,就写了这首曲子。”

    “你是个有天赋的孩子,如果你以后爱上哪个人,就给这个人写首曲子吧。”

    埃里克在地下钻来钻去时,发现一处地下湖,地下湖的上方似乎是歌剧院,因为待在这里可以听见从上面飘下来的歌声。埃里克喜欢歌剧,他在这里停歇下来,拣别人丢弃不要的东西来搭建小窝。

    他后来又鼓起勇气在晚上接近了那只“吸血鬼”小提琴手的巢穴,料定这里的主人会外出活动,埃里克偷取他遗留的钱财,最惊喜的是发现足足一箱书,他过几日就去里面拿一本来看。这些书涉猎极为广泛,许多珍本,甚至还有伏尔泰和孟德斯鸠的手稿,不过对俗世没甚了解的埃里克并不明白这些名字的含义,只是敏锐的知觉让他察觉出这些知识的可贵性,如饥似渴的汲取。

    见没有被发现,埃里克胆子愈发大起来,他又翻出一个落满灰尘的箱子,在里面找到了□□、匕首、还有剑,还有装在小盒子里的十字勋章,都被他通通卷走带去自己的地盘。然后晚上去学琴回来,刚走到半路,就被一把逮住,对方相当生气,咬牙切齿地说,“你这不知死活的小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