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生

笋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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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明月是在一声声怒骂中醒过来的,吵吵嚷嚷的,都是些粗鄙至极的话,大都是从一个尖利的女人口中骂出来,十几句就没重复过,一直在问候汤明月家的祖宗十八代。

    这个声音很熟悉,汤明月当然不会搞错,白莲村鼎鼎大名的泼妇费金桔,别说村里人人都知道,就连邻村的人提起也都啧啧鄙夷,真正是出了名的破落户,人人提起都有些犯憷。

    但汤明月的母亲陈莲花也不是善茬,骂起人来照样要人的命,就连费金桔什么时候偷了哪个汉子都讲的头头是道,真正能把人气死。但她的嗓子明显不如费金桔,气势很快就被压住了。

    其实,她们吵的事情真的是芝麻绿豆粒大的小事,就为着村里自己筹钱从山上打了一眼矿泉,接了自来水到家家户户,本来是一件大好的事,不过因为到了夏天,就容易干枯,自然用水就紧张了,于是家家户户只要看到别家用水浪费,就会说上几句闲话。

    这个费金桔本来就和汤明月的母亲陈莲花不对付,因此,看到陈莲花家新买了洗衣机用自来水洗衣服,瞅准机会就上来骂起来。

    白莲村不算富裕,能用得起洗衣机的没几户,费金桔家是用不起的。

    因此,陈莲花嘶哑着骂道:“费金桔,你眼睛瞎了,还是被那个王八羔子给挤烂了,昨天才下了那么大一场雨,蓄水池的水都满流出来,你去睁开你的狗眼睛看看,看看那水是不是能把你的肠子都冲出来。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在浪费水,你算算你男人汤木头养了几头牛,几只猪,不都是用的自来水,还有你那四个娃,哪一个不比我们家用的水多,啊,你个生不出儿子的贱货,少挡在我家门口,信不信我一个耳刮子打得你不认得你娘老子长什么贱样!”

    “打我,你来啊,来啊,我今天就要看看你敢不敢。”费金桔一边骂,竟然朝着陈莲花冲过来了,死命嚎着让陈莲花打她,脸都伸过来了,简直就怕陈莲花不打她似的。

    陈莲花哪里敢真打,她的身板和费金桔那高大的个子可真是没法比,若真是抡起拳头,一准被费金桔给打趴下,头发也得全让那女人扯光,因此,她竟然被逼得退到了堂屋里,赶紧把门给关了。

    “陈莲花,给你几百个狗胆子,你也抬不起你那两只鸡爪子啊。”费金桔得意哈哈大笑着,在门外又骂了半天,才终于被赶过来的村支书给劝回去了。

    陈莲花一直关在堂屋里没出去,噼噼啪啪的剁着猪草,仿佛把它们都当成了费金桔,要剁碎才罢休。

    她本来就是个吃不可亏的主,因此,越想越气闷,走到房间一看汤明月靠着床发呆,细小的眼睛不由得一瞪,板着脸骂道:“还躺着挺尸呢,也不看看什么时候了,还不去山上看牛啊,成天把自己当成了滴水不沾的大小姐,懒起一把骨头,要吃要喝的,我说你就没有那个命。”

    接着她便开始喋喋不休的数落汤明月的不是,无论怎么看都比不上她儿子一个指头。说实在,汤明月对这些话早就已经免疫了,但让她奇怪的是,陈莲花对她的态度变得太快了,照道理,她就算出了车祸,但凭着自己手里的一套房子和一辆车,陈莲花就势必要对自己客气一点。

    自从开始工作赚到钱以后,只要时不时给点钱,陈莲花就会笑颜如花,对待她比对待亲儿子还要亲。现在这种态度,那也就是说,这次车祸花了不少钱了,估计陈莲花觉得亏本吧,汤明月在内心冷笑一下,摸摸自己是不是缺胳膊少个腿什么,结果发现一切正常,她觉得很纳闷啊,难道毁容了?

    这可不行啊,汤明月对自己这张脸还是很看重的,在职场上,有时候漂亮的女人确实要吃得开的多,虽然被人觊觎的机会也多,但是如果有能力的话,还是能摆平这种麻烦的。

    汤明月顺手拿起床旁的书桌上一面陈旧的圆镜,看了看自己的模样,然后,她就两眼瞪起好大,这个两根长辫子的发型,她记得好像上大学就不曾再扎过了,虽然她的鹅蛋脸无论哪种发型都还挺适合,但是披着头发会显得更美一些,后来在职场上为了显得利落,又剪成了短发,所以,在出车祸前一定是短发没有错的。

    而且,现在这张脸也显得太过青春了,白里透红、细腻至极,哪里能看出一点疲态来,太年轻了,这看起来就像年轻了十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汤明月觉得自己的脑袋有些糊涂了。

    陈莲花骂了半天,心中的闷气倒是出了不少,抬眼一看,汤明月竟然还坐在床上照镜子,不由得怒喝道:“看什么看,成天就想着打扮得像个妖精一样,想勾引谁去?还不快去山上看牛,都懒出粪来了,尽吃干饭的赔钱货。”

    汤明月懒得再听她??拢??遥??蚕氤鋈タ匆豢矗?遣皇浅隽耸裁次侍猓??醯米约核坪醪碌搅耸裁矗?蛭??侵殖潭鹊某祷觯?芄煌旰梦匏鸬幕钕吕矗??撬?巧裣伞?p>  天空瓦蓝瓦蓝的,夏日的午后,阳光*熏烤,这种时候,是没人会出去放牛的,至少白莲村其他人家大都是下午四点多才把牛赶出去,不过,在陈莲花眼里,汤明月会不会晒死,她一点也不关心的。

    汤明月揉了揉眼睛,挡住太阳光,到屋子后面的牛栏里把牛赶出来,穿过西面的一大片茂密的竹林,向着西里屯慢悠悠的走去,在这种太阳照射下,就连大黄牛也焉嗒嗒的,只有看到红薯地里的红薯藤才会停下来,故意吃着路边的小草,专等汤明月不注意,就猛的掉头吃一口红薯藤。

    大黄牛确实成功了,因为汤明月根本就没有注意它在干什么,她的心思放到了屯上的那条蜿蜒小马路上,因为才下过一场暴雨的缘故,路面上还有些泥水坑,显得坑坑洼洼的,但这些都不重要,汤明月只知道一点,在她读大三的时候,村里就已经铺了水泥路面,说是上面发放的扶贫款扶到了村里,于是村长就带领全村的人修了一条马路,其实这也是国家政策,只是当时候村里就是这么个说法,反正扶贫款最后也不知道落到谁手里,能修一条路,大家出工出力也值了。

    汤明月记得当年是寒假的时候,她也是出过工的,因为就她一个年轻女孩子,所以其他人还唾弃了一阵陈莲花和汤永久夫妇,身强力壮的儿子放在家里玩,把个娇娇弱弱的女孩儿搞来干重活,真拿女儿不当人看啊。

    汤永久觉得很丢人,回家还骂了陈莲花一顿,就她出的馊主意,害的他在全村人面前丢了人,陈莲花一向来就骑在汤永久头上作威作福的,哪里能被他骂,顺便就骂了回去,不但骂,还又哭又闹又揍人,汤明月一时没躲开,还被她甩了一巴掌。

    这些破事想想都觉得烦闷,汤明月也许是世界上最不愿意重生的人,但现在很多的事实都告诉她这一个不幸的事实,她居然重生了,这简直要了她的命。

    当一切屈辱和艰难都已经熬过去了以后,当她终于费劲千辛万苦买到房子和车子还掉了养育之恩以后,当她费劲手段爬上公司中层准备远走高飞以后,她居然又回到了原点,汤明月真的忍不住惨笑了一声,这种命运,也太恶心人了吧。

    “明月,汤明月啊,你家的牛快要把费金娥家的红薯地给吃完落,你站在那里发呆想什么呢。”

    一个醇厚的男声惊醒了汤明月,是经常来村里递邮件的刘文俊,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人很灵活又会说话又勤快,每次来村里,收到邮件的人家都会给些菜蔬什么给他带回去算作额外酬劳。小伙子长的还挺俊,村里很多姑娘都喜欢他,但他一直都只看上了汤明月,每次来都会找汤明月说会话,还会带一些小说来给她看。

    刘文俊将牛赶到一边,微笑着走到汤明月身边,关切的问道:“是不是你妈又骂你了,看你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

    汤明月笑了笑,道:“没有的事,我就是站在树影下乘凉,把牛给忘记了。”

    刘文俊显然不信,全村的人包括他都知道,汤明月的父母可是出了名的重男轻女,对着汤明月是非打即骂,什么脏活累活当让她干,而对汤明月弟弟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好得不得了,把他生生养出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刁蛮性子。

    但是汤家的事,也容不得外人插嘴,刘文俊只得忙拿出一套书来,递给汤明月,道:“这是上次你要的席/绢的小说,我只找到了五本来,下次还给你多带点。”

    汤明月笑着点头接过,“谢谢,每次麻烦你真是不好意思。”

    刘文俊脸色一红,笑道:“哪里的话,一点小事罢了,噢,对了,”他猛地拍了拍头,笑道:“有你的信,看样子是大学寄过来的,明月读书那么厉害,一定能考上好大学吧。”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已经有些低落了,毕竟他自己的初中一毕业就出来做事,和汤明月这种即将读大学的人来说,差距是很大的。如今农村里本来就很难出几个大学生,因此,上大学都有一种鲤鱼跃龙门的感觉,一般大学生都被村里人赞叹尊敬的。

    汤明月接过刘文俊递过来的两份a4大信封,其实她不用看也知道里面是什么大学递过来的,因为分数高估了,第一志愿没有录取,但毕竟超过一本线三四十分,所以还是有几所好大学递过来橄榄枝,以前她选择的是c市,毕竟胆子小,不太敢出去很远。其实她更中意的是s市的那所大学,只是以前不懂事听信了一些人的话,所以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刘文俊很期待汤明月打开信封看看,可是等了半天,汤明月也没有打开的意思,只得讪讪的笑笑,站着也不是,走也不是,尴尬的很。恰巧路上有村里的其他人过来,隔很远就跟他打招呼,“哟,是刘邮递员来了啊,又来给明月送情书了?哈哈哈!”

    听到村里人的调侃,刘文俊的脸色更红了,赶忙同汤明月告别,就急急忙忙的推着自行车走了。他这么惊慌,又引来一阵大笑声。

    其实,汤明月是村里一枝花,喜欢她的小伙子也很多,但她生就一副冷脸,也不怎么说话,根本就不同别的小伙子说话,也不搭理他们的调侃,所以一直以来,名声还是很好的,没有被人说成狐狸精。不过姑娘们在后头可没少说她的坏话,也没人同她玩,实在是因为,汤明月简直漂亮的就不像是这个山村里的水土能养出来的美女,尤其是汤永久和陈莲花都长成那副样子,怎么也不可能生的出来,所以姑娘们大都在背后偷偷的叫她野狐狸种。

    这一行几人都是去临村赶集的小伙子姑娘们,所以虽然热热闹闹的取笑刘文俊,但都不怎么搭理汤明月,尤其是姑娘们,简直都懒得看她一眼,小伙子们倒是想接近,只是看到汤明月那张冷脸和幽幽的冷眼,也就只是笑笑着招呼一声,多看了几眼过过眼瘾就走了。

    汤明月对这一切都不在意,对于白莲村,她只爱山水白荷,其他的一切,她都从来不想放在心上,甚至刻意的去忘记,因为这里是她想要逃离的痛苦之地,每一个见证过她无奈、痛苦和屈辱的人,她都只想忘记。

    直到她到了二十七八岁,心灵渐渐成熟以后,才对一切释然,也渐渐懂得生活的快乐,可惜居然就出了车祸。

    已经发生的事,就算再不情愿,也是没办法的,至少还活着也是一种安慰啊,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在所有坏事情没发生之前,在没遇到那个人之前重获新生,这个应该算是一种神的恩赐吧,汤明月微微的笑了笑。

    其实她并没有发现,因为她今天笑的特别多,态度也变得那么温和,差点把爱慕她的邮递员刘文秉给融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