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锦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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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阿娟说:“我好喜欢你写给我的那首小诗。/”

    阿娟是在创智书城不期而遇地碰到了阿意。

    那天,阿意到创智书城去找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他找遍整个文学书架也没有找到这本书。其实阿意在网上读过这本书,只是觉得自己特别喜欢,就想在自己的藏书架里也拥有它,可是,他找不到。问柜台的职员,那个年轻的戴着眼镜的小姐说:“没有了,最后一本也被刚才那位小姐买去了。”

    那位小姐?阿意顺着他的手指方向望去,就看到了阿娟。阿娟挎着一个大黑包,不是街上那些女孩最喜欢的那种,只是能装不少东西的那一种大背包。阿娟,她真的就与众不同,连背一个包也与其他花哨时尚的女孩是不同的。

    阿意想跑过去向阿娟打个招呼,但他还想起那首冲动下写的小情诗,耳根一下就红了。是呀,要是阿娟还在生着气,要是阿娟给他一眼鄙夷的目光,那是多么令人难堪的事啊。于是他泄气地垂下他的眼睑,想缄言而过。

    但确确实实是阿娟站在他的面前。“我好喜欢你写给我的那首小诗。”这确确实实是阿娟微笑着看着他对他所说的。

    这时,阿意已经失望地从创智书城走了出来,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大街上从流川流不息的,都匆匆忙忙地不知道在忙什么,在阿意的目光都是那乍现的人影。阿意觉得,他是这人流中最没有生气的一个也是最颓废的一个,你看那个年轻人,他气使神颐地呆在心连心超市的广场里,他悠然地吹起一串烟泡,潇洒地打一个忽哨,多舒心惬意。这是在享受生活。而阿意只有低着头在平整的街道上寻找蚂蚁,可那些该死的蚂蚁偏偏一只也看不到,他只看见小孩子们扔在地板上的吹破的气球,也还看到几根还沾着几滴正在融化的牛『奶』的冰棒棍儿。

    就是这时,阿娟确确实实地站在他的面前。看着他诧异的神『色』,阿娟仍然是带着那『迷』人的微笑征询地问:“我们找个地方坐坐?”

    “好吧。”阿意随着阿娟又走进欧典,然后在临街的一个卡座里坐下来。服务生走过来,向阿娟推荐女士蜂蜜红枣养颜茶,说什么这能让她更加肤白更加美丽更加青春靓丽。阿娟便问阿意喝什么茶,阿意说就喝一杯铁观音,在茶里面,他独爱好铁观音。阿娟便向服务生说:“来一杯铁观音,再来一杯龙井。”

    阿娟喝绿茶。第一次见阿娟的时候,阿意记得,海燕喝的是蜂蜜养颜茶,他喝的是铁观音,阿娟喝的也是龙井。那时阿意就奇怪,一个女孩子,来了茶楼,怎么就喝绿茶呢。可阿娟喝的就是绿茶,从今天来看,她也许就爱喝绿茶,而且钟爱的就是龙井。

    阿娟在阿意的对面坐着,静静地看着尴尬不安的阿意,笑了,“今天我有预感就会遇到你。”

    阿意不好意思地抬起头来,说:“是吗?”

    “当然。”阿娟说,“你就不问下我为什么会有这种预感吗?”

    “哦,为什么?”

    “我们已经相见恨晚了,老天爷还不多给我们一些机会吗?”阿娟越是看着阿意惴惴不安,就越是死死地盯住他,眼睛里跳跃着调皮的淘气,嘴角浮现那一丝永远『迷』人的微笑。

    阿意被她盯得不好意思了,他便抬起头来看着他的眼睛,说:“阿娟,你能不这么看着我吗?我真有点难为情的。”

    “是吗”阿娟笑了,“好吧,不为难你了。”

    然后她从包里拿出一本书来,就是阿意今天要去买的也是创智书城最后一本的《人生若只如初见》,她把这本书递给他,说:“送给你的。今天我想去买一本《张大千画集》,结果我看到安意如的这本《人生若只如初见》,我想你肯定会喜欢,就买了来送给你。”

    “是吗?”阿意简直不敢相信阿娟说的话。他接过这本《人生若只如初见》,紧紧地用双手的手掌压在茶案上,不知道怎么来表达自己的惊喜,更不知道怎么来表达自己对阿娟的感谢。

    “我该怎么来感谢你?”阿意现在大胆了,他直视着阿娟,真的一下子好想把她抱到怀里,你抱着自己最喜爱的爱人一样紧紧地抱在怀里。

    “不用谢了,以后多为写两首小诗就够了,我喜欢你写给我的小诗。”阿娟是真心地,阿意感觉到阿娟是真的有点喜欢他写给她的小诗了,也许,也许阿娟也真的是有点喜欢上阿意了吧,但阿意不敢肯定,更不敢相信。

    一盏热茶喝完了,涌动的人流渐渐散去,街道上渐上华灯。阿意觉得,自己应该邀请阿娟去看一场电影吧。电影院现在是情侣的天堂,女孩手里捧着一包爆米花,依偎在男孩的肩头,一会为影片中的女主角的忧伤流泪,一会为蓝天白云下男孩轻吻着女孩额头的纯美画面感动。阿意想,是不是他也应该携着阿娟的手走进电影院去了。

    此时阿娟站起身来,把她的大挎包搭在肩头,说:“我该回家了。”

    “哦,是,很晚了,你……”阿意的设想在脑袋里忽地掠过,一下就被阿娟的举动拂成一缕轻风,“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一起聚聚?”

    阿意结结巴巴地,总算把自己的意思表述清楚了。

    “有机会的。我们同在这一个城市,拥有同一片蓝天呀。”阿娟洒脱地说,然后轻轻挥挥手,说声再见。

    阿意望着她的身影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久久地、久久地……服务走过来,问:“先生,你还需要什么服务吗?”

    阿意说:“再来一杯铁观音吧。不,还来一杯龙井。谢谢。”

    服务生送来了一杯铁观音和一杯龙井,阿意便把龙井摆在对面,自己轻呷一口铁观音,嘴角自然浮起了一丝温馨的微笑。

    真的好温馨。

    4

    喝完了这杯茶,阿意还觉得有点意兴阑珊的,于是便在大街上随意地漫步。

    夜已拉了帷幕,街道上的街灯次第地这了,繁华的建设路,各家商铺都亮起了闪烁的霓虹灯。穿梭于各家商铺的,多的是一对对手挽着手的年轻人,他们留着各『色』的奇形怪状的头发,穿起长不长短不短裙子不是裙子衬衫不是衬衫的看不懂的奇装怪服,男孩子或扎着手帕,女孩子或叼着香烟。他们也不是要买什么衣服和饰品,也许就是为了装点这华灯初上的繁华城市,把自己写意成一道风景。

    阿意也还觉得自己年轻,但他总觉得自己年轻不出品位。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思想者,他在这街头漫步,好像是在浏览人生,浏览生活,从人生和生活中去感受世界日新月异的变化的经典。

    所以,在阿意的自由漫步中,他也许就是在寻找一道风景,一道能感动他的诱发他的灵感的风景。于是,阿意觉得,在他在街道上留下的每一个脚印都是富有积极意义的,就像是在春天的旋律中起舞一样,每个脚步就是一个和谐动听的音符,他就是在踏着这美妙的音符翩翩起舞。

    他暂时忘记阿娟了。也许对一见钟情的爱情来说,这是一种很不忠实的忘却,但阿意毕竟是一个有着思想者气质的阿意,他的世界也不仅仅只有一见钟情的爱情,也不仅仅就是只有一个阿娟。也许在阿娟所创造的江南和风习习阳光明媚柳枝翩翩湖波涟涟的时节来说,这是绝对不应该的,应该说,阿娟应该成为他现在的思想的全部。

    但这真的会有点累。有诗人说,爱情是不会让人感受到累的滋味的,只留给你回味无穷的韵味。阿意同意这种看法,但阿意觉得,品味爱情也许不应该过多地去品味分离后的那种淡淡的忧愁,像紫丁香一样的,像绵绵细雨一样的那种淡淡的忧愁,那不如在这闪烁的霓虹灯中找一片风景吧,找到这一片让人陶醉的风景。

    也许正是这种想法,阿意不想喝完那杯茶以后就回到他的斗室里去,他想在那辉光徒白的斗室里,他一时是无法寻找到诗的灵感的,即使阿娟的影子在他布满阳光的心海里时时闪现,那也只会是拉起一道长长的影子,悠长悠长的,牵引着他的思念,也会让他逃出那斗室,撩开窗帘而去寻找那闪烁的霓虹灯,去寻找一片荫荫的绿洲,去寻找一个繁华或者清悠的世界,让他思索的灵魂去陶醉。

    这不如漫步在这华灯初上的城市的初夜,这不如在闪烁的霓虹灯里蓦然回首,去寻找一片又一片美丽的风景。

    “阿意。”

    阿意听到有人叫他。谁?

    “阿意。”哈哈,是阿雄。这小子,好多年不见了,今天怎么突然就降临在他的面前了。

    阿雄是他的初中高中同学,从一个班级毕业后,他们到了不同的大学读书。阿雄读的是金融管理,毕业后就应聘到深圳一家不大不小的电子公司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经理,赚了不多不少的一笔钱。这就是阿意在他们分别后没有再次重逢的了解。

    阿雄的手弯里挽着一个娇小的女孩,女孩落落大方的,依偎着阿雄对着阿意笑,算是向阿意打了招呼了。

    阿雄走过来,在他肩膀上打了一拳,阿意也回敬了他一拳,于是相顾着笑了。

    一杯酒是少不了的。就在路边的夜宵摊上,热情的老板打着哈哈迎接着他们坐下来,然后把火炉烧得旺旺的,阿意便与阿雄坐下来,吆喝着来一件青岛啤酒。

    第一杯下肚,接着就是第二杯,话还没说,脸就通红了。

    阿雄这几年的经理当的,酒量大了不少,但一沾酒就脸红的老『毛』病却还是改不了。

    “哥们今天一醉方休。”阿雄说。

    “这我不敢。”阿意笑,“嫂子在边上,我可得罪不起,以后我穷得到你家门口讨酒喝,可是要嫂子把我迎进门的。”

    “她敢。”阿雄又拿出了他的大男子主义,“那得她先出……”

    阿雄话还没说完,就感觉到他的后脑勺上挨了一粉拳,马上就停住了话匣子。

    “哈哈,我说阿意呀,还在写诗?”阿雄马上换了话题,“那诗呀,只能是爱好,不能当饭吃,说实在的,兄弟,我就觉得我这专业学得比你好,实费,能赚得了钱,能用赚得钱在深圳买房子,能买房子养我这可爱的女朋友。”

    “嘿嘿,是吧,亲爱的?”阿雄又咕隆一杯下肚,然后对着他那可爱的小女孩涎笑着。

    阿雄的话实在。在当今这时代,钱在很多问题上在很多时候还是大爷,这就是有些文人常说的铜臭味。当然,铜臭味一说出来,空气里都会浸透着酸不拉叽的醋味儿。这年代,谁不想去多赚些这散发着铜臭味的东西呀,你没听说过某某教授开一个讲座要十来万么,你没听说过某位大作家炒股赚了好多好多千万么?他们也说钱散发着铜臭味呀,但他们只是话里少了些酸不拉叽的味道,因为他们身上也沾满了这种味道。

    说实在的,阿意还不太在乎这种味道。在这小城市里,在文联上上班,房子有父母买,工资能够自己去旅旅游支交一些平时朋友一起玩时的开支,平时写写诗赚点稿费当零用钱花,这日子也还过得蛮滋润的。当然,阿意也想有个几千万的家私让自己支配,能坐上豪华的跑车在柏油马路上奔驰,但这可能吗?他的那点工资,他的那仅仅当科长的父母,他的那一首小诗三五十块的稿费能让他的幻梦肆意狂奔吗?不可能,不可能就不想吧,安安心心地过着这滋润的平民生活也惬意。

    当然,阿意也不在乎阿雄的话。这哥们,同一块长大的,他还知道他的『性』格么?初中时老师要他们写一篇作文《我的理想》,这家伙挥笔就要当比尔·盖茨二世的,但现在他也还没『摸』着张朝阳的影子,但他肯定还没有否定他会成为比尔·盖茨二世。

    于是阿意便笑笑,举起酒杯,说:“喝酒。”

    阿雄也便举起酒杯,“喝酒。”

    阿意猛一喝,一不小心呛了,害得他咳嗽了好大一阵,好容易才把胸口郁结的瘴气理平。

    阿意不好意思地对着看^h小说 /class12/1.html着他的女孩子笑了笑,自我解嘲地说:“有人想我了。哈,我们这有这个预兆,被酒呛了被饭噎了,定是有人想你了。”

    话没说完,果然手机在唱着“愿意为你”了。

    阿意掏出手机,是阿娟来的。他接通电话,顿时从粗犷的黄土高原回到了小桥流水的江南,他轻轻地问阿娟:“在画家吗?”

    “恩。”阿娟轻轻地回答。

    “又在画画?”

    “没有。”

    “在构思新作品吗”

    “没有。”

    “那……”

    “发呆。”

    “怎么了?”

    “想你。”

    阿意怔了怔,举着手机好久不知道说什么。

    “我遇到了一个分别十年了的朋友,现在在喝酒呢。”好大一阵,阿意说。

    “别喝多了。”阿娟一直在等他说话。

    “知道的,早点休息吧。”

    “恩。”

    电话挂了。捂在手心里,沉思了一阵,然后又殷手机紧紧地捂着。

    “阿娟,她真的爱上我了,我们真的相爱了。”阿意想。

    “女朋友来的。”阿雄问。

    “是的。”阿意觉得好幸福,我真的也有女朋友了,这不是梦吧。

    “要她一起来聚一聚吧,也让老朋友认识认识。”

    “不了,她已经睡了。”阿意故作推辞。

    “那我继续喝酒吧。”阿雄又倒了满满一杯酒,“今天我们不醉不归。”

    “喝,我们不醉不归。”阿意觉得突然来了万丈的豪气,也许,这就是的力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