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血玉1

浅蓝泡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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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见过那种走街窜巷收破烂的人。通常是一个老男人,一辆三轮车,一个喇叭里喊着“高价回收,各种破烂。洗衣机,电视机,笔记本电脑,录音机,洗碗盆,旧菜刀。”小时候我见过,还卖给他一把全是铁锈的,在垃圾堆里捡到的菜刀。换来了两块钱买糖吃。

    那时候的我,绝对想不到有一天我也会推着这么一辆三轮车,戴着草帽,身上穿着洗得褪色的黑色运动衫外套,把车子上的喇叭声开到最大。“高价回收,各种破烂。洗衣机,电视机,笔记本电脑,录音机,洗碗盆,旧菜刀。”

    在说我经历的这些事情之前,我想先跟大家说一件发生在我妈妈身上的事情。

    我妈妈有一块玉佩,是我姥姥给她的。从她十几岁一直带着。这中间不知道摔了多少次了。有时候是摘下玉佩的时候,玉佩从桌面上掉下来,有时候是被猫咪藏起来。有时候是红绳子变成了浅色的绳子,绳子自己断了。反正就是很多次了,但是那玉却一点也没有伤着。

    在我大二那年,我妈出了一场车祸。其实也不算是车祸,因为那车子没有撞到我妈。那是一辆从建筑工地里开出来的泥头车,车速还挺快的。我妈上夜班回来大概是累了,没有看车,就直接走过马路了。根据我妈说,那车子几乎是冲着她直接过来的。还好,司机在车子离我妈还有一米的时候把车子刹住了。车灯直接照着我妈。我妈被吓得有点懵了。她事后说,那时候,他只听到了脖子上的玉佩掉下地的声音。

    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玉佩已经掉到地上,摔得粉碎了。红绳却还好好的在她脖子上,只是玉佩掉了而已。

    玉是一种很神奇的物质,它长期跟我妈在一起,已经被我妈身上的气养起来,跟我妈成为一体了。有些人带着玉,身体好的时候,玉看上去就是晶莹剔透的,很润泽。生病的时候,那玉也跟着黯淡无光。我妈在出事的时候,那块玉,用了自己全部的能量保护了她。

    好了,来说说我。我叫计承宝,男,二十三岁。我特意说了一下性别男,那是因为有些没眼色的人在看到我时总会觉得我是女生。这让我很不爽。我妈把我生得漂亮了点,不是我的错。连男女都不分,那就是他的眼神不对了。

    就昨天,我和何大爷在收一个老太太那把锈剪刀的时候,她就跟我说道:“这闺女那么漂亮,做点什么不行,怎么干这个呢?”

    你以为我想干这个啊?我这不是。。。算了,就是我家穷,我不干这个就要被买去什么特殊的夜店干什么特别的服务了。我认了行了吧!我就是一个收破烂的行了吗?我在心里已经把任千沧那老年人诅咒了一百八十遍啊一百八十遍。

    “阿奶啊,你这个镯子都碎几次了吧。”何大爷伸手指指车子上的喇叭,示意我把喇叭声关掉,一边对身旁来卖给我们碎镯子的阿奶说着。

    何大爷是一身灰色的夹克,斜背着一个黑色脱皮了的包,同样戴着一顶草帽。他是一个六十岁的老人家了。在别的行业里,六十岁都已经退休了,但是在走街窜巷的收购里,这年纪正是最合适的。当然,苦力的事情全是我做的,他就是一旁掌掌眼。

    我说的收购可不是真的就收旧电视旧冰箱什么的,我们的重点是收宝。别人家留下来的古件。以极低的破烂价收进来,拿回任家藏馆做鉴定,出具鉴定证书,那就是翻了上千上万倍的价钱卖出去。

    别说我们做生意黑成这样,这行当本来就是这样。

    我说的何大爷是帮忙掌掌眼,而不是长长眼。这两个词区别大了。总之,现在我是他跟班。

    我把喇叭关了,摘下草帽,扇着风。反正现在是在大榕树脚下,也不怕被晒黑。要不我晚上回去天天面膜都补不回来。

    阿奶是一个弯腰驼背的农村老太太,应该八十多了吧。整个人蜷着,也就一米二高,一双颤抖的手心里,一个打开的红布包里有着五节玉,拼起来应该是一个玉镯子。玉本身质地不错,通体全白,就算是断了,光泽也还很好。不过,何大爷说的对,那玉镯子已经断过了,然后用金箔包了断口。现在应该是断了第二次,之前的金箔断口都还在。

    玉这东西,就算是再好的料子,碎了一次,那价就会掉很多。这都碎了两次以上了,就算我们任家藏馆里的师傅手艺好修起来了,估计也卖不了什么钱。

    那阿奶的手更加颤抖了,哆嗦着嘴唇,吃力地说道:“我家传了几代的东西,之前没舍得卖。现在孩子读大学了,没钱。你看给几个吧。”

    何大爷捏着那一截最大的段玉,仔细看了看,摇摇头,一副很为难的样子。

    “二十块,二十块总行吧。”阿奶问着,眼睛一直盯着何大爷。

    二十块啊?还不到我一包烟的钱呢。何大爷还在那摆着一副为难模样,我却一手伸过去,把那玉带着红布包一起抓在手里,就放在了三轮车上的一个铁盒子里。何大爷还没来得及说话呢,我就已经把五十块钱递了过去。“阿奶,这个我们收了。五十块给你。你慢走不送,好好回家吧。这下午太阳大了。”

    阿奶看着我塞给她的五十块钱,高兴得眼睛都笑眯了,弯着腰,一点一点往那边的房子走去。

    再看看身旁的何大爷,他是一脸的无奈:“宝,你跟着我出来都一个星期了,怎么还是这样。”

    “她家孩子读书,人老了,给几个钱自己心里高兴。不就五十吗?我看这个镯子修修也能卖五十,不亏本。”

    “这还不亏?人工钱,我们在外跑的吃饭钱,怎么回来?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任家摆这个卖也太掉价了吧。”

    我一脸乖巧的笑:“何大爷教训的是,我都记下了。”我就这点招数,笑起来特别乖。

    何大爷把喇叭声音调大,一边跟我说:“你就是太急了。这行就是一点点慢慢来,急不得的事。我们出来三个月,能收到一件像样的货就不错了。走吧。”

    他是率先抬脚走人了,我看看身旁的三轮车,那上面有着一台十块钱换来的十四吋黑白电视,一台三十块换的甩干机,几个袁世凯时期的银元。剩下的就是刚收到的破烂镯子。

    三个月收一件像样的货,那他现在收这些破烂来干嘛?反正不是他推车,累我?

    我扣上草帽,看着何大爷的背影在心里骂道:“你大爷的!”

    推着那两三轮车,我带着无比的怨念跟在那何大爷身后走着。村里的石板路,让车子不停“哒哒哒哒”作响。车子里的东西也跟着晃啊晃。在夕阳西下的时候,一天的工作终于结束了。我累了,累得什么都不想说。只想着回到旅馆小床上趴着就好。可是何大爷虐我的心,就跟我决定以后虐任千沧的心思是一样的。

    “喂喂,别偷懒,把东西都卸下车。”何大爷用草帽拍拍我的背。

    我苦着一张脸看着就在面前的小旅馆,说道:“大爷,反正明天还要装车子里的。现在搬下来干嘛啊?”

    “人家走街串巷收点东西容易吗?晚上还怕被人偷了。搬下来。搬里面放角落去。”

    我苦逼的人生啊!就这种破烂还怕人偷?我就那么郁闷的看着何大爷先走进了旅馆。

    搬就搬,这些就东西都不是很重,几分钟的事。甩干机,电视机,那几个银元,早就进了我的腿包里了。

    铁盒子里的那几截玉。那铁盒子不大,全是生锈的痕迹,我拎着盒子就往旅馆里走,同时打开了那铁盒子。红布包还在里面,但是我的脚步却僵住了。铁盒子还是那个铁盒子,红布包也还是那个红布包。但是我闻到了血的味道!

    我的鼻子对血味不会判断错的。一些尘封的关于尸体血味的记忆被唤醒了。我合上铁盒子,回到三轮车旁,坐在三轮车上,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让自己冷静下来。

    有多久没有接触到这些事了?安逸的日子也就过了一年而已。任家大宅的重建布阵是我这一年的重点工作。不过我不是那种逃避的人,在一支烟之后,我还是再次打开了那铁盒子。血味更浓了。

    我伸手摸摸那红布包,指尖上染上了血迹。原来那红布暗红得接近黑色并不是因为这布脏了,而是因为一层层血迹的渗透。

    红布包被打开了,露出了里面的断玉。玉的表面还是那么温润,但是却明显染上血色。我有些洁癖,从裤子口袋中拿出了一张纸巾,用纸巾捏着一截比较大的断玉靠近了腕上的手表。

    我的手表很奇特,至少世面上是没卖的。表的盘面有着八圈,天干地支八卦九宫等等。中间的指针有两根,有表示时间的,也有当罗盘指针用的。这是出门在外,装逼必备的手表啊。

    在那血玉靠近手表的时候,天池指针开始剧烈转动。很不稳定的摇晃着。而摇晃指向就是我手中的那段血玉。

    “出门踩狗屎了?收个破烂,收不到好东西就算了,还收到这种衰货。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