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菠菜猪肝粥

七分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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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一朵还是像往常一样起的很早,只是今天她没有去小区的操场晨跑,而是骑着自行车去了附近的菜市场。

    不管是菜还是肉蛋奶禽都是早晨第一波的最新鲜。

    刚从地里摘来的红彤彤的西红柿上还挂着露珠,绿叶菜也都嫩得能掐出水来,鱼儿在水里吐着泡泡,散养的柴鸡在笼子里扑腾着翅膀……外面还一片安静,菜场里已经热闹起来。

    丁一朵自然是先去了禽肉区,禽肉区里总是弥漫着一股血腥气。

    一路摊子走下来,摊主都会热情的问她,小姑娘来点什么,上好的五花肉,里脊,小排……

    终于在一家摊子前面停住,“老板,给我称一块猪肝。”她指着案板上的新鲜猪肝说道。

    老板应了一声,这位老板处理的当下,恰好旁边摊位上的老板来借东西,看到丁一朵停在这里,不由问道:“小姑娘,你刚刚从我摊位上走过,我的摊位上也有猪肝,为啥不见你买?”

    正在处理猪肝的老板不乐意了,“老王,人家姑娘爱在哪里买在哪里买,你不能强买强卖呀。”

    “我没有强……”

    “你家的猪肝是老猪身上的肝脏,虽然也是粉肝儿,不过较之于嫩猪的口感上还是差了点。”

    丁一朵的一句话让两位差点红了眼的肉摊老板都停下来齐刷刷地看向她。

    “这个小姑娘,话不能乱讲哦,我家的猪怎么就是老猪了,你有什么依据。”任是谁说自己的货物不好,都是无法忍受的吧。

    “你卖肉的时间恐怕比我的年纪都大,我说的是否是真的,您心里应该有数。”丁一朵没打算解释。

    不过人往往都是这样,越是别人闭口不谈的东西,越是拼命想要知道。

    称好了猪肝的老板也好奇地问:“姑娘,其实我也想知道,你之前从那么多摊子前面走过来,为什么偏偏选择了我的?”

    “难道我买你家的不好?”

    “当然不是不好,只是听你刚才的话,姑娘你貌似很会挑,不过看你年纪不大。”

    丁一朵看着旁边聚过来的摊主越来越多,甚至有买菜的大爷大妈也有靠拢过来的趋势,她暗叹一口气,如何能告诉眼前的这些人,她从小花了将近三年的时间去辨识食物的原材料。

    到了现在,所有食物的原材料她几乎不用上手,基本靠看就可以辨识出大概。

    “其实很简单,两扇猪肝其实都是新鲜的,若是单独放置也看不出什么,但是如果放在一起,便能分辨出来。”

    旁边摊主去取了一扇猪肝过来放在一起,“小丫头,你可不要说大话,这能有什么区别?”

    旁边的人也都点头附和。

    摆在人们面前的猪肝确实无论从颜色还是光泽上来看都是极新鲜的,丁一朵没说话,只是上前,轻捏手指,将两扇猪肝翻了过来,“其实颜色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老猪的颜色更深一点,而且膜更厚一点。”

    说完这话,不顾周围人的反应,丁一朵给了钱,拎着猪肝准备离开。

    “姑娘,你是做什么的?”找茬的肉摊老板不相信一个普通的小姑娘会懂得这么多。

    “厨子。”也只有这个答案,才能堵住众人的好奇心了吧,她拎着自己的肉离开,还要回去给两个病号准备饭菜,不能耽误太多时间。

    又买了其他的食物,丁一朵才满载而归,不想在小区门口恰好遇到了出差回来的袁博。

    “一朵,去买菜了?”看到她的自行车筐里各种蔬菜。

    “是,袁师兄你这是出差刚回来?”

    “恩,夜里的飞机。”脸上还带着疲累之色。

    “还没吃早饭吧,去我家里吃点东西吧。”对于曾经帮过自己的人,丁一朵一直心存感激。

    袁博也不客气,拎着行李跟着丁一朵回了家,他这位小师妹的厨艺相当不错,想到那令人恶心的飞机餐,他不想拒绝。

    现磨的黑豆豆浆兑了新鲜蜂蜜,掩盖住了豆子的腥味,唇齿间都透着一股清甜,杂粮刀切小馒头,脆爽的萝卜条,本是及其普通的一顿早餐,却吃得十分舒服。

    厨房里,丁一朵正在处理猪肝。

    肝脏是动物体内最大的毒素中转站和解毒器官,营养价值虽然高,若是处理不好,人食用后反而会有副作用。

    先把整块的猪肝放在洒了盐和白醋的水里充分浸泡,让肝脏里的血水一点点渗出,中间换了不知多少次水,然后又在水龙头下冲洗干净。

    只有充分处理过的肝脏才能保证干净,而且去掉了那份苦味。

    将处理好的猪肝放在砧板上,手腕轻转间,外面的那层苦膜已经被扒了下来。

    其实切猪肝非常考验刀法和腕力,新鲜的猪肝软塌,刀不易着力,一般家里的做法都是将去了筋膜的猪肝裹上一层保鲜膜放在冷冻室里三十分钟,这样的猪肝呈微冻状态,切起来十分顺手。

    只是对于一个用刀用了十几年,熟悉各种食材处理方法的丁一朵来说,完全不用这样的处理。

    刀面倾斜将近五十度,刀片往下速度快而准,既保持了肝脏的形状,又保证了形状不散。

    袁博知道自己这个小师妹在烹饪上很有天分,不过这还是他第一次亲眼看见她料理。

    这样的刀功,真的只是她自己曾经说过的,享受美食烹饪的过程与乐趣?

    他曾经在校际辩论赛上见识过丁一朵的风采,面色冷静,言辞犀利,一个经济学院的学生竟然可以让法学院的学生哑口无言,那次的辩论赛丁一朵一战成名,多少男生跃跃欲试,想要摘下这朵高岭之花,可是有多少人信心满满而去,就有多少人铩羽而归,丁一朵就只用一招,眉头微皱,眼神毫无波澜,对着站在自己面前的男生问一句,我认识你么,就让雄性荷尔蒙爆棚的男生们一脸挫败了。

    后来他才知道,丁一朵不是外界传说中的高冷,而是她真的脸盲症。

    如今见到她在厨房中动作犹如行云流水,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迷人的光芒,袁博才明白,如果辩论场上的她只是一个初放光彩的公主,那么此时在厨房里忙碌的她就是一个在自己战场上镇定自若的女王。

    一边的炉火上架着一口砂锅,砂锅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香甜的大米清香引得袁博不禁吸了两下鼻子。

    丁一朵用勺子搅了搅,确认砂锅里的白米粥已经煮的软糯粘烂,将焯好的菠菜和猪肝切碎放入大米粥里,又抓了一把枸杞进去。

    白色的米粥因为各种食材的加入多了几分颜色,翠绿的菠菜,赤色的猪肝,红色的枸杞,各种食材在锅里翻滚着,上演了一番视觉盛宴。

    出锅前,撒了一点细盐和自制的鸡精,盖上盖子焖了一会儿。

    抬头见了袁博,“袁师兄,要不要来一碗尝尝?”

    袁博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苦笑一声,“我恐怕是没有口福了,这是双人份。”

    “嗯。”丁一朵一边将粥盛到保温桶里,一边回答道:“病号专用餐!”难得她会开个玩笑。

    “什么病号?”

    “杨柳跟人打架挂彩了,现在医院里。”再盛上一小碗蜜黑豆,这顿饭,杨柳大概会皱着眉头吃下去,要知道那小子最喜欢吃辣,讲究无辣不欢。

    “什么时候的事?”袁博眉头一皱,杨柳他虽然没见过几次,但是那个男孩看起来也算稳重,即使大多时候看起来更像个中二少年。

    “昨天。”

    想了想今天的行程,袁博决定跟丁一朵去医院看望杨柳。

    医院里,两个人正大眼瞪小眼。

    杨柳的手指抖啊抖指在钟俊脸上,“你……你是……”

    钟俊笑眯眯地点头,“对,我是!”

    “你……怎么……”中二少年杨柳发现自己的语言中枢被磕坏了。

    对面那个神清气爽的家伙继续笑眯眯回答:“我怎么会在这里?因为我是你姐姐的老板呀。”

    哦,原来是老板,想起姐姐上班实习的地方好像是华悦影视,不然这么大早晨一个大明星站在自己病房里,不能说不惊悚。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人给他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尤其是那双眼睛,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他确认自己没有丁一朵的脸盲症,相反,他对人脸还是过目不忘的,可是为什么他的大脑记忆库里完全没有这个人的样子,自己的脑子真的被撞坏了?

    钟俊看着脑袋上缠着纱布,脸色苍白的少年低头思索着什么,也没说话,这小子这个病怏怏的模样他虽不愿见到,可是他不得不承认,这个样子比在云水居里那个样子可爱多了,那时候那个中二少年看见他就一副要扔他出去的模样,着实不可爱呀。

    “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杨柳盯着他看了半天突然冒出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