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小花妹妹

七分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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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电动车没电了……”

    丁一朵说这话的同时再次拧了拧电动车把,最后她只能认命,电动车确实没电了。

    本来跑在前面的薯条回头看主人停在了原地,它一个漂亮的转身,就朝着主人又跑了回来,坐在两人旁边,吐着舌头,黑亮的眼睛盯着主人,仿佛在问主人为什么不动了。

    钟俊再次哀嚎一声,看来今天连妹子都救不了他这“好运”了。

    从后座上下来,钟俊光着脚踩在地上,顿时有了一种“铁板熊掌”的真实感。想他钟少从小锦衣玉食,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罪,遇到过这样的囧事。

    丁一朵自然是低头看了看他的脚,一个大男人的脚长的这么白,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主儿,距离镇上还有一段距离。眼下这情况,让他自己走过去是不现实了。

    好在她这两电动车还有备用的脚蹬,能当个自行车用,但是她若是骑着车带着他这么一个大男人也是件吃力的事情。

    “你要去镇上哪里?”丁一朵也下了车。

    钟俊想了想,六六之前跟他说的是住在浅水迷花,六六一个朋友开的家庭式小客栈,还挺文艺一个名字。

    “那行,你骑着电动车先走吧,你放在客栈门口就好,到时候我会去取的。”丁一朵将车子交给钟俊。

    钟俊接过车子,“那你怎么办?”

    丁一朵倒是没正面回答他,“这几步路对一个穿着鞋的人来说不算什么。”言下之意就是你这个泥菩萨过河的人就别担心别人了。

    钟俊也就不再客气,心下对这短发妹子更是好感大增,性格直爽,心地善良,乐于助人还养狗狗的妹子最有爱了。

    妹子一看就是镇上的人,到了客栈问问老板就知道了。

    于是钟俊心里冒着粉红色的泡泡,在一人一狗的注视下,骑上了电动车。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丁一朵“噗嗤”一笑,他身形高大,自己骑着正合适的电动车,到了他那里,感觉就像是骑了一只小绵羊。

    薯条儿不知道主人笑什么,不过倒是很配合地叫了两声。

    摸了摸薯条儿毛绒绒的脑袋,“我们也走吧,再晚,回去爷爷又要念叨了。”

    ******

    钟俊冲了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又画了个妆这才神清气爽地出了门。

    门口那辆电动车已经没有了,钟俊问了客栈老板阿良,阿良看到他的妆容,吓了一跳,顿了半天,想了想才回答,“哦,是云水居的小花妹妹。”

    “小花妹妹?”钟俊皱了皱眉,怎么也无法将那个短发干练的女人跟小花妹妹联系在一起。

    而且是云水居?难道那妹子是云水居的服务生?

    “小花妹妹本名叫丁一朵,小名叫花儿,性格爽洌,刀子嘴豆腐心,心肠好,所以镇子上的人都叫她小花妹妹。”阿良耐心地解释道,他跟老婆也是厌倦了大城市的生活,来了云水镇开了一家小客栈。到了这里慢慢才融入到了当地人的生活中。

    钟俊很想笑,这妹子不论是大名还是小名,都很接地气儿,他都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家长,会给孩子起这么接地气儿的名字了。

    怪不得妹子养的狗叫薯条儿,原来自己的主人有个这样的名字。

    不过他正好要去云水居,倒是可以当面谢谢这位妹子了。

    钟俊告别了阿良,就慢慢地踱着步子往云水居的方向去了。

    云水镇是一个商业化不算浓重的水乡小镇,建筑风格也是江南水乡特有的青砖灰瓦民居,民风古朴。

    此时日头西落,岸边传来孩子们嬉笑打闹的声音,几个老人在树下支了牌局和棋局,三三两两的妇人在河边洗衣服,说话间也是吴侬软语。看得出一些外地的游客,也是散着步,享受着这份安静。

    钟俊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轻松过,而且脸上的妆容也让他十分放心,化成了那个样子,能有人认出来就真是火眼金睛了。

    况且这次出来,虽然身上带着任务,但他也是有意休假,让六六引开了那群狗仔队,自己才来了这里。

    沿着河岸走,再拐个弯儿,钟俊已经来到了云水居门口。

    说起云水居来,也算得上是云水镇一大特色,几乎每篇网上的云水镇旅行攻略甚至是每个来过云水镇的人都会提一句云水居。

    云水居其实是一个饭馆!

    据说云水居祖上是宫里的御厨,因为厨艺惊人,最后被皇上特赐衣锦还乡。

    只是据说这老爷子并未还乡,而是带着夫人游遍四方,尝尽天下美食,学众家之所长,自己的厨艺也更上一层楼。

    云水居祖上并不是云水镇人,云水居的后人也是在战乱年代避祸到了这里,后来开了这家饭馆。

    开始时生意不怎么样,云水居也就是镇上的邻居喝酒吃饭的一个去处,后来云水镇开发了旅游,外面来的人越来越多,云水居精致美味的菜肴渐渐被传开。

    云水居从开业最初到现在一直就只有五张桌子,从未因为客人多而多加过桌子,而且每天中午和晚上都是固定营业一小时。

    据说云水居老板兼大厨一直秉承的理念就是,食物贵在精而不在多,多了不能保证饭菜口味,与其那样,不如不做。

    不得不说,这一点倒是很对钟俊的口味,这跟他接戏是一个道理,以他目前在演艺圈的地位和身后的背景,不是他吹牛,从他出道以来,从来就没担心过收视率和票房这种东西。不过他还是只接自己喜欢的剧本,每年只拍一两部甚至有的时候干脆不拍。

    钟俊站在门口打量的功夫,有几个客人已经走了出来,他赶紧走了进去,这会儿没到饭点儿,人还不多,要不可是要排队的。

    进了饭店里头,古朴的风格,一看便是上等木料的桌椅,整个厅堂不大,但是却显得干净惬意。

    柜台后面站着一个半大的男孩,柜台旁边还趴着一只大狗,而那只狗就是不久前把钟俊吓得跌进水塘的薯条儿。

    薯条儿明显认出了钟俊,本来安静卧着的它一下子站了起来,冲着钟俊兴奋地叫了两声。

    男孩看到有的食客被薯条儿突如其来的犬吠吓了一跳,皱着眉呵斥它,“薯条,安静。”

    薯条儿听话地又趴了下来,但是黑亮的眼睛还是盯着钟俊。

    云水居没有菜单,只有墙上木制的小牌子用红绳拴着挂在墙上,上面写着今日的食材都有哪些,食客可以点自己想吃的食材并告知忌口,大厨就会根据食客点的食材做出菜肴来。

    钟俊点了鱼和一道芦笋,虽然是一个吃货,不过他们家太后从小就教育他不能浪费粮食,所以他没有点太多。

    而且他这次来也主要是为了尝尝传说中云水先生的手艺,作为一个资深的挑剔吃货,两道菜足以尝出厨师做饭的手艺了。

    不大功夫,两道冒着热气的菜就摆到了钟俊面前。

    在这么古朴的镇子和饭馆里,钟俊本以为自己吃到的会是清蒸,红烧或者是水煮鱼,却从来没有想到可以吃到西式的——烤鱼!

    男孩子带着手套动作麻利地剥去了鱼身上的锡箔纸,锡箔纸被剥开的一瞬间,一股鱼的鲜香混合着柠檬和迷迭香的味道扑鼻而来。

    银白色的鱼身上是鲜艳的黄色柠檬,上面还撒着少许的黑胡椒,视觉和味觉的双重冲击不禁让人食指大开,迫不及待地想要品尝美味。

    另外一道菜相比较起来就简单许多,芦笋口蘑。

    芦笋是世界十大名菜之一,有“蔬菜之王”的美誉,因为芦笋中含有丰富的氨基酸、蛋白质和纤维素,是十分健康的食物。

    芦笋做法很多,最常见的就是虾仁芦笋,虾仁的软滑q弹加上芦笋的脆嫩简直就是绝配。

    不过眼下这道口蘑芦笋倒是最平常的做法了,菌类本就是营养非常丰富的食品,有俗语称:吃讲究的是吃四条腿的不如吃两条腿的,吃两条腿的不如吃没腿的。

    白色肉嘟嘟的口蘑翠绿的芦笋,光是色彩上就让人非常有食欲。

    不得不说这云水居的厨师在菜品的荤素搭配上确实下了一番功夫。

    旁边几张桌子上也都有鱼虾之类的食物,让人惊奇的是,虽然大家都点了鱼,但是呈上来的每一桌的做法却是完全不同。

    像他旁边一桌,明显是一家四口,夫妻两个带着两个孩子,他们的鱼一看就是色彩浓重的糖醋鱼。而另外一桌是两位老人,盘子里的鱼却是清淡的蒸鱼。

    这厨师,有点意思。

    钟俊迫不及待地用筷子撕了一块鱼肉下来,入口是浓郁的黑胡椒味道,鱼皮靠的焦脆无比,鱼肉却非常鲜嫩。慢慢咀嚼,隐藏在黑胡椒下面的是一层海盐的味道,大海的味道与柠檬和迷迭香的味道重叠在一起,引爆着他的味蕾。

    这手艺,简直堪比大城市五星级酒店主厨水准了。

    “哎,果然不虚此行啊,虽然现在掌厨的不是云水先生了,不过他徒弟做出来的味道比他一点不差啊。”旁边的两位老人明显是之前来过这里的。

    钟俊听了这话,慢慢放下了筷子,原来现在掌厨的不是云水先生,而是他的徒弟?

    他挑了挑眉毛,心里有了个打算。

    他伸手把柜台后面的少年招了过来,“伙计,这饭我不满意。”